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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30
SPIN:他不是天使也不是恶魔 - [MJ]

按:过去三天,看过关于他的太多东西,个人以为这篇是目前为止最中肯的,因为它把他当作一个人,而不是一个“神”。这让我又想到阿弟仔的那首歌,“活的时候太尴尬,死了以后太神话……”
昨日下午,美联社正式发表声明证实了杰克逊的死讯。发布会才结束不到20分钟,一位杰克逊曾经的宣传人员就给各个媒体发了这样一封信,信中说他希望能第一时间搜集到关于杰克逊“混乱不已且极具自我毁灭性的人生”的文章。老实说,看到这封邮件时我的第一反应是反问自己:究竟有谁能安然的从道德层面对这位巨星的一生作出评论。
随后,我才意识到这位宣传人员的意图带着多大的投机性,就算是在我们如此开放的文化氛围下,这样的动机也非常反感。遗憾的是尽管如此,还是一定会有某些人附和这个愚蠢的企图。丑恶的行为将会出现,将会马上出现,而且一定会出现。
妖魔化杰克逊的直接后果是出现另一个极端——把他神圣化成为一个毫无缺点的流行音乐之神。他的死正是将他的成就和天分抬高到神圣地位的大好时机,同时还要借此机会把他令人垢病的私人生活问题搁置在一旁。这些人希望将他个人品质中这两个截然不同方面分隔开来,仿佛它们原本就存在于两个不同的人身上。昨晚我看的一个电视采访节目就是一个绝好的例子。接受采访的是一位参加悼念游行的歌迷,当节目中出现类似“骚扰”、“白癜风”、“麦考利-卡尔金(《小鬼当家》童星)”等这样的敏感词,主持人马上转移话题说,“我们今晚将不会讨论这些话题,关于他的这些负面话题将不会留在人们的记忆中”。
但我们谈论的是迈克尔-杰克逊,不是别人。正是他的的成就与的过失共同造就了他独一无二的存在。将他的缺点同他的成就从他身上相分离是一个非常不现实的做法,因为这二者若缺少其一,迈克尔杰克逊将不再是迈克尔杰克逊。
一个获得如此巨大成就的人必然要承受由此带来的压力与混乱。在这种情况下,保持生活的稳定和良好的精神状态显然要比失去理智的站在四层楼的阳台悬荡自己的孩子要困难许多。其实要理解这一点并不难,想象一下有谁能在一个用“恶毒的”来形容还太仁慈的家庭环境里8岁就成为明星,并且在后来创造出全世界有史以来最成功的流行文化而不出现精神上的混乱?人生所能达到的最大两个极端,迈克尔杰克逊用一种我们无法想象的方式都经历了。
进一步说,也只有精英中的精英才会希望世界上不仅不要再有第二个人有像杰克逊这样难以捉摸的古怪性格,也不要再有如杰克逊般此才华过人的天才。杰克逊分裂的人格提醒我们不能够忽略流行明星光鲜亮丽的外表背后不为人知的阴暗面。
事实是,我们心中的偶像明星很可能都有着怪里怪气、难以捉摸的性格,而且我们是造成这个现象的罪魁祸首!他们不能够任意发表自己的观点,他们应该拍摄电视而且他们还要去非洲收养孩子,他们要在高压室与衣冠楚楚的黑猩猩睡觉,或者很可能更可悲的要与他们的保姆一起睡觉……为什么他们要这样生活?因为我们不能过这样的生活,所以我们需要明星们过着一种我们永远无法了解,也不应该能够了解的生活。他们的生活方式应该,如果不超出法律的许可范围至少该是一种我们完全想不到的生活。
金-卡戴珊在《US》杂志中的说法并没有完全说错:明星就和我们这些普通人一样——区别只在于他们在买芝麻菜时不能忘了对着镜头保持微笑。但他错就错在将杰克逊这样的巨星和其他明星归为同一类。他确实存在,和所有人一样或在当下的每一分每一秒,但他的世界与我们完全不同,而且再没有第二个人能走进他的世界。
下次如果你在超市排队结帐时发现周围气氛有些奇怪,旁边的人似乎都在谈论一些关于你的负面新闻,那也不要担心,你应该明智的安慰自己这些的谣言只会更增加你个人的传奇色彩。所以,我们应该要明白对于杰克逊来说——相信自己就是一个神话——这是何等的重要,我们也希望对这个神话的最后一声嘲笑,是他的自嘲。jessica/编译
转自新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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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的今天:
1988年6月30日,Nirvana、Mudhoney和Tad在西雅图的梦露剧院同台献艺,Grunge时代乍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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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3-08
迈克尔-杰克逊在中国其实被严重低估了 - [MJ]

流行之王宣布“谢幕”的那个晚上,我在听《Off The Wall》。作为一个MJ迷,我曾经说过,自己最喜欢的唱片是《Dangerous》,现在我反悔了,我要说,《Off The Wall》才是真正的杰作,而且是MJ独一无二的的杰作。《Thriller》的伟大只是因为卖得够多而已,这其中,刨去MTV和太空步的因素,很难说音乐真的有多出彩。当然,比《Bad》及后来的专辑好是毋庸置疑的,在尝到MTV和太空步的甜头以后,《Thriller》之后的MJ其实一直都是在耍酷而已。那些被一部分中国人顶礼膜拜又被另一部分人嗤之以鼻的所谓“天分”,其实是MJ没能成为伟大音乐家(但他是一位伟大的歌手和伟大的表演艺术家)的绊脚石。《Off The Wall》不同,那会的MJ跟昆西-琼斯一起真正是在认真地做音乐,很纯粹的音乐,没有一点装酷耍帅的成分,那些听起来让人无法不蠢蠢欲动的融合了Disco、Funk、Soul的残留着摩城印迹的作品真是才华横溢,还有那眼花缭乱的真假声听着实在是过瘾。我忍不住想,假如没有MTV、没有太空步,他会不会成为Ray Charles或James Brown这样的大师。问题是,那些仅仅因为流行之王前面多“昔日”两字就气急败坏破口大骂的粉丝有几个了解这点?殊不知,他们也是MJ固步自封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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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碟试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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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因为看到媒体拿麦当娜和MJ对比,我都没意识到MJ已经50岁了。十几年前,我上初中那会儿,曾经跟一个同学讨论过MJ能不能唱到40岁,结果,一转眼,他就到了50。可惜,他不是唱到50,而是捱到50。过去十年里,老国王的日子过得真是难受,我看新闻看得都难受。不过,对我来说,他红不红、复出不复出意义并不大,我不在乎他能不能唱下去,在乎的是他曾经给我带来的快乐。弄这个小专题,与其说是为了给MJ贺寿,不如说是怀念那段有MJ陪着度过的无忧无虑的年少时光。
拿MJ和现在的麦当娜比其实并不公平,麦当娜25岁才发行个人第一张专辑,比MJ整整晚了14年(就算不把Jackson 5的专辑算上,单从MJ1972年的第一张个人专辑算起,麦当娜也晚了11年)。MJ发行上一张专辑《Invincible》的时候44岁,从他10岁跟兄长们一起发专辑开始算,唱了34年,也红了34年。当麦当娜的职业生涯到34年的时候,她59岁,她能穿着高叉低胸泳装跳到那时候?所以说,麦大妈的风光并不能用来衬托迈大叔的落魄,早红早享受,晚红晚享受而已。何况,放眼望去,流行歌坛,有几个人能唱34年又红34年?
以下是本专题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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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31
历史选择了迈克尔 (下) - [MJ]

文/耳东
尽管杰克逊五兄弟乐队很快就卖出了好成绩,成为继女子组合“至高无上”(The Supremes)之后摩城打造出的又一株团体摇钱树,但这并没能改变摩城每况愈下的现实。尤其是七十年代中期,迪斯科崛起,灵魂乐式微,以制作R&B(包括灵歌)唱片见长的摩城地位岌岌可危。不过,有趣的是,迪斯科后来却成为迈克尔·杰克逊问鼎“流行之王”的强有力武器。
说到迪斯科,我们又不得不再搬出詹姆斯·布朗以及史蒂维·旺德来说事儿。众所周知,迪斯科的前身是放克乐,而这两位爷不仅仅是灵歌圣手,同时也是放克乐老祖。早在六十年代,他们的音乐里就已经有了放克乐的影子,詹姆斯·布朗六十年代的单曲《好极了(Out Of Sight)》和专辑《爸爸有个新皮包(Papa's Got A Brand New Bag)》更被认为是点燃了放克乐诞生的导火索。后来,放克乐的节拍跟鼓机、合成器结合,逐渐发展出了迪斯科。实际上,在美国七十年代中后期的黑人流行音乐里,放克乐和迪斯科常常密不可分。最好的一个证据就是电影《布鲁斯兄弟》(Blues Brothers,又译为《福禄双霸天》)。在这部1980年上演的喜剧电影里,两个男主人公带着乐队闯进一个黑人放克歌手的现场,那个歌手现场演唱的歌曲就带有很浓厚的放克乐和迪斯科双重色彩,而且,他的假声演唱和舞蹈动作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早期的迈克尔·杰克逊。
从《布鲁斯兄弟》里的舞蹈里我们可以依稀看到后来的魔鬼舞的影子-说到这,也许有人要不愤了,这么说不是在否定迈克尔·杰克逊的能力吗?千万别误会,我绝没有否定迈克尔的意思。唱歌是一定要有天赋的,没天赋的人在刻苦训练后或许能成为一个好歌手,但是,要想成为“流行之王”,要想有两张专辑进入美国《滚石》杂志评出的史上百佳专辑,非天才莫属。烂泥扶不上墙嘛。以迈克尔·杰克逊最为人津津乐道的专辑《颤栗(Thriller)》为例。虽然换另一个人唱着“我爱你,爱着你,就像老鼠爱大米”成为“登上MTV的第一个黑人”一样也能被载入史册,但是,要想达到轰动全球的效应,还得是《比利·金(Billie Jean)》+迈克尔·杰克逊+月球漫步(Moonwalk)。
作为历史上最出色的跳舞歌手,迈克尔·杰克逊从8岁进入歌坛开始就表现出了惊人的舞蹈天赋。杰克逊五兄弟乐队从一开始就是一支比较注重现场表演的组合,他们的歌曲以偏流行的灵歌、R&B和放克元素为主,旋律悦耳动听,表演热情洋溢,而主唱小迈克尔动感十足的演唱更是为乐队加分不少。这种表演风格奠定了迈克尔未来发展的方向——舞台表演型歌手。他的舞台功底就是在这个时期磨练出来的。重温杰克逊五兄弟乐队当年的演出现场,你会发现,他后来的一些动作在七十年代就已经成型。而且,在“月球漫步”之前,小迈克尔·杰克逊曾经在七十年代让“机械舞”(Robot Dance)风靡一时。这种在舞蹈至今仍然有人在跳,比如台湾歌手罗志祥和韩国歌手Rain。
Jackson 5的演出集锦,小MJ的表演天分展露无遗-不仅仅是杰克逊五兄弟乐队,整个七十年代,黑人流行文化都是以载歌载舞的形式进行的。跳舞从来都是黑人弟兄表达自己情感的重要方式。还是在前面提到的那部《布鲁斯兄弟》中,就有两个人带着一群花枝招展的黑人青年随雷·查尔斯的歌声翩翩起舞的场面。《颤栗(Thriller)》的MV里的魔鬼舞基本上可以算是这种黑人群舞文化的另类展示。七十年代的跳舞运动在约翰·特拉沃尔塔(John Travolta)1977年主演的电影《周末夜狂热(Saturday Night Fever)》引发全美迪斯科瘟疫之后达到巅峰,不料,1979年,“迪斯科时代”在芝加哥一个运动场里随数以万记的唱片一起被烧毁了。但是,黑人的跳舞文化却幸存下来且继续发展壮大,毕竟,黑人们不一定非要跟着迪斯科跳舞,只要有音乐就行,无论是放克、灵歌、R&B还是爵士。于是,八十年代起,“霹雳舞”热像飓风一样席卷了整个美国。迈克尔·杰克逊和他的“月球漫步”当然是这一波跳舞热中的一大亮点,他后来成为中国许多霹雳舞爱好者的入门导师。
请注意,无论是“机械舞”还是“月球漫步”,都并非迈克尔的发明创造。比如“月球漫步”,在迈克尔·杰克逊1983年让它家喻户晓之前,一个叫杰弗里·丹尼尔(Jeffrey Daniel)的美国跳舞歌手已经先于1982年在英国“Top Of The Pops”节目上表演过,这种舞步的最早记载可以追溯到1955年。
杰弗里·丹尼尔1982年在“Top Of The Pops”上表演霹雳舞-整个八十年代,除了迈克尔·杰克逊外,另一个不可一世的流行至尊是麦当娜。在这两位八十年代的超级巨星身上,我们可以找到诸多共同点。一是动感十足的迪斯科,二是惊世骇俗的MV,三是精彩纷呈的舞台表演。尤其是后两点,不但是他俩成功的核心要素,也是八十年代流行文化中最突出的特点之一。这种注重视觉刺激的艺术表现形式,我们还可以从王子(Prince)和以杜兰·杜兰和乔治·男孩(Boy George,原文化俱乐部乐队/Cultrue Club主唱)为代表的新浪漫(New Romantic,英国八十年代初电子流行乐潮流中的分支)等一大批八十年代的乐队和艺人身上找到。而这一切很显然又跟七十年代打扮夸张的华丽摇滚(Glam)、艺术摇滚(Art Rock)以及花里胡哨的放克/迪斯科乐队和歌手有关。
七十年代是一个很有意思的时代。尽管,在吉米·亨德里克斯、吉姆·莫里森等六十年代的摇滚英雄们英年早逝之后,在鲍勃·迪伦转向了宗教和乡村音乐之后,在其他六十年代风光一时的摇滚乐队相继沉寂之后,摇滚乐不停地被各种人在各种场合宣判死刑,但是,随之而来的却是此起彼伏的音乐“革命”——德国电子乐先驱发电场乐队(Kraftwerk)领导的电子乐革命、七十年代中期开始席卷美国的迪斯科革命、黑色安息日(Black Sabbath)和齐柏林飞艇(Led Zeppelin)发动的重金属革命以及后来的朋克革命等等。此外,以地下丝绒乐队(The Velvet Underground)为代表的非主流乐队、以琼尼·米歇尔(Joni Mitchell)为代表的创作歌手、以布鲁斯·斯普林斯汀(Bruce Springsteen)为代表的摇滚歌手、以平克·弗洛伊德(Pink Floyd)为代表的艺术摇滚也是七十年代西方流行音乐的重要成分。这其中当然也包括前面提到的华丽摇滚。

华丽摇滚代表大卫·鲍伊表演中
华丽摇滚和迪斯科是那个时候极具争议的两种音乐类型。迪斯科之所以为人所诟病,除了音乐本身的粗制滥造外,舞厅文化泛滥所引发的社会问题也是重要的原因;华丽摇滚的问题则来自其极尽夸张的舞台表演,尤其是在媒体疯传原本就夸张至极的艾利斯·库珀(Alice Cooper)竟然在舞台上把有一只活鸡撕得粉碎之后,类似的演出顺理成章地成了官方和卫道士们的重点监控对象。严格说来,艾利斯·库珀的音乐跟以大卫·鲍伊为代表的华丽摇滚并不是一回事,但是,被吓怕了的民众才不管这些呢,在他们看来,总是张牙舞爪的把脸涂成蝙蝠的“吻”乐队(Kiss)跟那些打扮妖里妖气的英国异装癖并没有本质上的区别。
其实,迪斯科歌手和乐队也不乏奇装异服者。比如七十年代曾红过一阵的村民组合(Village People,代表作有《YMCA》和《向西行/Go West》等)以及当时红极一时的阿巴组合(ABBA)都有相当惊世骇俗的造型。而迪斯科圣手比吉斯组合(Bee Gees)华丽出演、倾情插科打诨的改编自披头士同名专辑的音乐片《佩珀军士寂寞心灵俱乐部乐队(Sgt.Pepper's Lonely Hearts Club Band)》更被公认为 史上最烂音乐片。另外,前面也提到过,华丽的服装也是七十年代黑人流行音乐的一大特色。还有,别忘了,老猫王去世前的那身行头华丽得也够可以的了。
这些跟迈克尔·杰克逊有什么关系吗?你总不会觉得他那些金光闪闪的制服和美轮美奂的舞台效果都是灵机一动拍拍脑袋蹦出来的吧?不只是迈克尔,八十年代所有舞台表演巨星们脚下都是六七十年代的巨人们的肩膀。我说历史选择了迈克尔,就是这个意思!
(本文刊登于《Hit轻音乐》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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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31
50岁的迈克尔-杰克逊为什么会是这样? - [MJ]

(左为MJ不整容的50岁想象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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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兰迪·塔拉博雷利(J. Randy Taraborrelli,美)
编译/耳东一个中年男人,穿着睡衣,坐在轮椅上,被看护推着经过人行道。他看起来憔悴、衰弱。他的皮肤似乎要剥落,他的指甲有点棕黄。
在那顶红色的棒球帽下,是一个医用口罩,口罩遮住了那个男人的下半张脸,上面那一半藏在一个大墨镜后面。三个小孩走在前面,两个男孩一个女孩。衣着鲜艳的他们看起来既开心又活泼。他们的棒球帽似乎并不是用来遮脸的。
“慢点儿,”男人用一把略带嘶哑的声音小声嘀咕,但孩子们并没有搭理他,而是自顾自穿过街道,来到一个书店门前。
当那个坐在轮椅上的男人赶到时,孩子中的一个乖乖地拉开门,让男人的轮椅进去。
“谢谢你,”他有气无力地挤出一句。一切看起来是那么平静,但,当孩子们正准备跟着那男人进入书店的时候,一个陌生人走到最小的孩子跟前。
“那是……吧?”她问。小男孩正准备回答,一个大个子突然横插过来。
“不,不是,”大个子说,同时拉起小男孩的手迅速将他往门里推。不料,就在门要关上的一刹那,小男
孩回过头冲着那个提问者,咧起嘴笑了笑,说出了那两个字:迈克尔-杰克逊。欢迎来到这个令人伤感的怪杰克世界。我刚才描述的这一幕在他所定居的拉斯维加斯的生活中每一天都会发生,这只是其中最典型的一个。
作为一个过去三十年里报道迈克尔-杰克逊比报道其他任何人更多的记者,其中还包括写过三本关于他的畅销书,对于他的生活变成如此,我无能为力,只有深深的悲伤。
毕竟,1974年,当他的前途看起来一片光明的时候,我曾经提笔写下一篇以“迈克尔-杰克逊16岁了”为题的文章。
我也曾经在他的事业获得里程碑式跨越的时候写过“迈克尔-杰克逊21岁了”,并在他25岁那年,写下“他只是一个孩子”。
实际上,我没有落过任何一个重要的生日,而且总是满怀乐观,因为他是我认识的艺人里最积极的一个。
当自己还是小孩的时候,迈克尔-杰克逊就深信自己的唱片一定会被任何人都卖得更多——当然,他确实做到了。
他也知道他会举办历史上最豪华的巡演。尽管这一切早已随风飘逝。
如今,他的时间都花在拉斯维加斯闲逛上,领着一群闲散的保镖以及他的三个早熟的孩子,11岁大的迈克尔王子一世,10岁大的帕丽斯以及6岁大的,迈克尔王子二世。
他几乎总是坐在轮椅上,穿着古怪的衣服,表现得十分衰弱,就像是正在敲开死亡之门。
与此同时,他那破纪录的唱片生涯已经离他远去。无论从哪个方面,他都不再有动力去做任何事情。对于未来,他并没有切实的计划,而且还负债累累。
那么,在他50岁生日之际,这一切又是如何发生的呢?
那些在杰克逊被控娈童之前就认识他的人把一切归罪于此。
在经受了精神上的折磨且差一点就被陪审团裁定有罪之后,他已经不能东山再起。
我仍记得他被判无罪的那一天。我就坐在圣莫尼卡法庭迈克尔的身后——过去几个月里天天如此,亲耳听到每一个对他的指控都最终失败。当他站起离开,他似乎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甚至不知道自己无罪。
他形如枯蒿、目光呆滞、心神不宁、面无表情——这很显然是滥用药物的结果。
于是,我知道他再也回不到过去了。法庭上的证词是那么的恶毒,我敢肯定任何经历过跟杰克逊一样遭遇的人都不可能再恢复。
何况,迈克尔-杰克逊从10岁就开始小心翼翼地维护自己的形象,同龄的孩子大多在搭建自己的小树屋。
他后来将自己幻化成新时代的彼得潘,并竭尽所能地寻回自己遗失的童年,尤其是通过他那个拥有公园、动物园和熙熙攘攘的孩子们的“永无乡”庄园。
回过头来审视,我们会发现,他购于1988年的“永无乡”正是最坏的东西。

它让他生活过于孤僻,让他有机会把自己跟朋友、家人和外面的世界隔离开来。
他让自己生活在孩子、动物和一个错误的现实之中,以至于他无法学会如何应付真实的世界。他从不想长大,而当他需要为此治疗的时候他的经纪人却纵容他。
他们允许他过着一种极端的生活,允许他肆无忌惮地花钱。
独自生活在这疯狂中,他变得越来越奇怪,且没有一个人关心这事。
八十年代,当他开始试着整容的时候——这很显然需要有人出手相助——没有任何人阻止他,连他的家人都不帮他。
然后,迈克尔日益膨胀的隔绝帝国已经无法回头。
再然后,九十年代,在乔丹-钱德勒指控他在永无乡庄园性侵犯之后,杰克逊的世界崩溃了。
杰克逊同意支付2000万美金来补偿钱德勒家庭,警察的指控也因为缺乏证据而取消。但杰克逊在大众心目中的形象,却不可挽回的动摇了。
差不多10年之后,这位明星又被另一个男孩加文-阿尔维佐以同样的理由指控,并最终开庭审判。
大量耸人听闻的证词蜂拥而至,有跟孩子不当同床的,有借酒骚扰的,还有发生性行为的。
在“永无乡”搜查色情作品的行动整整进行了一个礼拜。不管其结果如何,他都被毁了——不仅仅是他的名声,还有他的自尊心。“那些认为他正试图被公开羞辱后东山再起的人根本不了解迈克尔-杰克逊。”他的前经纪人弗兰克-迪里奥告诉我。
过去,他靠的是他的天赋。“我总能借助神的恩赐。”1987年的时候他曾说。
“人们可以从我身上获取自己想要的乐子,但他们也知道,一旦我制作唱片,它们肯定是最好的。”
这曾经是真的。没有人能像他一样录制唱片。《颤栗(Thriller)》,1982年发行,以一亿张的销量成为有史以来卖得最多的专辑。只要他想,就一定会有听众。
前不久,他曾打算跟伦敦的O2剧场签订30场的演出协议。演出商准备付给他令人难以置信的一场一百万的报酬。
最初,杰克逊对此相当热心,但在后来的会谈中,他看着他的代理人,表现得对此漠不关心。
然后他站起来,跟他们握了握手,之后,一切结束。这个让杰克逊真正能赚到钱的交易就此终结。

最近,拉斯维加斯也曾有演出商找过迈克尔,但他没有见他们任何人。
他似乎根本就不想工作,那团曾经促使他成功的火焰已经熄灭了。
在杰克逊自己的辩解里,那么多年来,他所获得的杰出成就已经高到无法企及。
十年前,他曾对我说:“当我站上舞台,人们期待很多,他们想要舞蹈、他们想要旋转,想要一切。但我不知道我还能再干多久,我不知道什么时候一切不在可能。”
他的膝盖、脚踝和手指都患有类似关节炎的毛病,这大概就是为什么他会坐轮椅原因。
迈克尔-杰克逊原有的自信和动力都消失了。
而且,杰克逊相信那些曾经拥堵在他的演出现场的歌迷今天不会再期待他。他很害怕他们调转枪口又把他送上法庭。
最近在拉斯维加斯跟一个演出商见面时,他对于《颤栗》重新发行所获得的成功感到非常震惊。
“我非常非常吃惊,”他说,“我不能相信人们还会买它。我听说它卖出了超过三百万张,你能相信吗?”
为了庆祝他的50岁生日,一张名为“流行之王”的CD将在全球范围内发行。
这张唱片包含了18首歌,由英国的歌迷通过网上投票选出。
杰克逊最近还在美国歌手阿肯(Akon)一首叫《握着我的手(Hold My Hand)》的新歌中客串。
他唱得很好,听得出他的声音一如既往的好。但巡演仍然遥遥无期。
尽管仍处于经济危机中,他仍然打算在纽约州波基普西市的城郊中高档社区花100万美元买一套房子。
当被问及此事时,杰克逊神秘兮兮地回应:“我想我的组织会买给我。我不知道,但是听起来很美。我猜孩子们会喜欢那儿的。”
“永无乡”庄园呢?这个被杰克逊放弃的庄园,由于他不履行2500万美元的借款偿还,而被列入抵押名单,但最后一分钟被一个投资集团买下。
“永无乡?你问这个干什么?我一点也不知道永无乡的情况。”杰克逊最近说道,“它现在是某人的问题,我猜,但我不能肯定。”
那么未来如何?今年9月4日,在BMI出版公司在贝弗利山为杰克逊家庭颁奖的现场,杰克逊会跟他的兄长们重组“杰克逊五兄弟”(Jackson 5)。但是,1988年,他30岁的时候,曾告诉我说在1984年的“胜利巡演”之后,他不相信还会跟他的家人一起工作。
“我不会活在过去,”他说,“我认为每一个人都应该离开‘杰克逊五兄弟’,我真的这么做了。”那次审判结束之后,杰克逊只跟一两个家人交谈过。他已经三年没跟妹妹珍妮说过话了。他很少跟他的母亲交谈。父亲呢,从不。
说到钱,当然,他已经拿回了披头士乐队的歌曲版权,但一切都还只是在纸上,那些钱看起来是留给他孩子的。
事实是,如果杰克逊能很容易拿到这笔钱,他很可能将其花个精光。对于杰克逊来说,他的孩子是唯一的希望,而且,大家都说作为一个父亲,他尽力了。
帕丽斯和迈克尔王子一世由杰克逊的第二任妻子49岁的黛比-罗通过人工授精所生。(罗不会说是否用的杰克逊的精子,以及用谁的)
两人都有非常漂亮的外表,高颧骨,棱角分明。

“我生出了两个漂亮的小孩。”罗谈到他们时兴奋地说道。
当罗不能再生时,杰克逊心急如焚。“他非常沮丧,”她说,“他不能理解。”
杰克逊从别的地方弄来了第三个小孩,而迈克尔王子二世的母亲身份至今仍然是个谜。
从他的孩子们身上,他看到了年轻时充满朝气的自己,尤其是在迈克尔王子二世身上。(绰号“毯子”)
三个孩子都有音乐天分,但他认为“毛毯”最有可能成为家里的有一个明星。
这正是他梦寐以求的,他又机会通过自己的孩子将荣耀继续下去。
但对于为年轻着迷、死守童年的迈克尔-杰克逊来说,生日就如同审判日。他没有庆祝的计划,或许会跟孩子一起过。
这一次,我或者任何人都不会有机会进行一次长时间的采访。
他甚至开始为自己的整容感到后悔,并花很多时间注视镜子里的自己。
“我不知道回忆起过去会怎么想,”他近来说道,“我猜每一个人年轻的时候都会犯错。但我看起来还不错,不是吗?我的意思是,才40岁吧?”
可是,当他想起自己实际上已经50岁时,杰克逊露出了苦涩的笑容。
“时间过得真快,不是吗?我希望我能重头再来,真的希望。”
但对于迈克尔-杰克逊,留给回归的时间似乎已经流逝了。“我累了,”他上周曾说,“我已经没什么拿得出手的了,我只想独自走下去。这是不是很糟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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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后记
看完这篇长文,唯有感慨岁月无情。作为一个MJ的歌迷,我当然希望他能东山再起,当然还想再次看到他站在舞台上月亮漫步。可是,作为一个现实中已经感受到岁月无情的普通人,我理解MJ的处境。 我已经不指望MJ复出了,我更愿意看到他能找到自己舒服的生活,对于一个深受打击的50岁中年人来说,比舞台更重要的是享受天伦之乐,比复出更迫切的是跟孩子们一起好好享受家庭的温暖。期待MJ还能像以前那样的想法何其自私,我们不能奢望一个50岁的人像20年前那样动力十足。还是祝福他能安度晚年吧。
再见,流行之王。
(附:兰迪·塔拉博雷利是美国知名的娱乐记者和明星传记作家,他不但写过关于MJ的书,还写过麦当娜的传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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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3点,我在单位放MJ,因为实在想不出除了放MJ还能有谁能让我不至于困到当众扑街。
在这之前我放了Madonna,之前的之前,上一次熬夜清样的时候我放的是Arctic Monkeys、Infected Mushroom和Towa Tei,始终感觉还是MJ更爽一点,因为除了强制兴奋,MJ还能勾起我小时侯一些美好的回忆,分散我的睡眠注意力。
MJ是我喜欢的第一个外国歌手,而且狂迷MJ的那段日子是我少年时代最快乐的时光。那会儿,我有一个同样狂迷MJ的初中同班同学,我们每天形影不离地聊MJ,从上学到放学,从上课到下课。因为我家离他家很近,所以,除了睡觉和节假日,我们基本上都MJ在一起。而且,我们对于MJ的看法几乎完全相同,比如我们都非常喜欢MJ那张双CD专辑,都觉得这唱片才是MJ的唱片里最棒的。
更美好的回忆来自高中。由于所上的高中不同,我跟上面提到的初中同学的MJ缘就此中断。但是,我仍然能从高中一个每次学校搞活动都拉上一群学弟跳MJ的学长身上找到共鸣。虽然,他来来回回就那几个动作,总是被我嗤之以鼻地糟践为“广播体操”,但是,每当MJ的歌声响起,我都忍不住想要跳上去跟他们一起跳,而且老觉得自己跳得肯定比他们好。
可惜的是,直到高中毕业,我也没机会上台,倒在宿舍里用一段Smooth Criminal让十几个室友乐得人仰马翻。记得那天,我在饭堂吃了午饭,回宿舍的路上一直在哼SC,哼着哼着,突然觉得自己就是MJ附体,猛地推开宿舍的门,情不自禁地MJ起来,自我感觉好极了,于是足足跳了半首歌时间。
跳毕,再看宿舍里的十几条友,全懵了,愣了超过一分钟,然后就近滚到床上笑到四脚朝天。有一条友没找到合适的床,只好一边笑一边猛踩身边大家放衣箱的空床,一脚下去,只听见一声巨响,床板被踩出个大窟窿,大家跳起来,望着窟窿愣了几秒,扑下去,接着笑。
......
快5点了都,半迷糊了,不写了,继续干活儿,早死早超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