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03-25

    长尾心得(二) - [阅读/Book]

    单曲时代

    文/耳东

    宋柯宋老板3年前曾经预言过音乐即将进入“单曲时代”,现在看起来,确实如此。

    宋老板的“单曲时代论”直接源自李宇春的单曲《冬天快乐》突破性的在线下载成绩。而这种模式当年也是很多网络歌手发家致富的法宝。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东北人都是活雷锋》、《老鼠爱大米》以及《猪之歌》。

    根据我自己的经验,中国人在听歌习惯上更倾向于单曲,而不是专辑,中国人更喜欢管欣赏音乐叫“听歌”,因为,除了数量占人口绝对少数的乐迷外,大多数中国人并没有欣赏整张唱片的习惯。华人音乐里所谓的“专辑”,往往也只是不同类型单曲的拼盘,而不像国外歌手那样一张专辑会有比较统一的风格。而且,很多华语唱片其实也就只有主打歌可以听一听,剩下的歌曲就像是主打歌的搭售品。既然如此,假如歌手不是自己的偶像,购买自己单曲显然比购买唱片划算。

    随着网络技术的进一步发展,这种趋势只会越来越强,直接通过网络购买自己喜欢的单曲,而不再通过唱片来获取很快就会成为音乐消费主流。

    不过,那个时候,最大的获益者将不会是李宇春这样的主流歌手,而是那些市场中需求相对较小的非热门音乐产品,也就是《长尾理论》所说的“尾”。

    为什么?我想先来说说我最近听歌方式的一个根本性转变。以前我听歌的方式主要是通过购买或下载专辑,认识的不认识的都收,大量地听,从中找到自己喜欢的歌手和唱片存下来。这样的一种淘音乐的方式最大的问题就是针对性差、效率低。当然,由于本人过于博爱,几乎所有类型的音乐,从说唱到电子到摇滚到流行都不放过,所以存档率很高,但是,这些存档的专辑里,很多专辑都没有认真听过,认真听过的专辑里也并非整张专辑都喜欢。不完全喜欢的专辑跟完全喜欢的专辑的比例跟经济管理里的“80/20”法则差不多。

    这种听歌方式所带来的最大麻烦就是存放空间。CD存放本身就占很多的空间,而且携带不便,比如我去年年底从上海搬来北京的时候,光为CD搬运就不知道多愁。MP3的存放比较方便,但是,你知道,移动硬盘也没便宜到想买就买的地步,我现在MP3的存储量在300G以上,这还没算存在电脑和iPod里的,这硬件就是一大笔开支。(我朋友Evan更恐怖,两个300G的大硬盘快爆了都)

    这个问题有没有可能解决?暂时还没有,物理条件上的限制决定了我们想要拥有某些音乐就必须想办法把他们买回来屯着。但是,很显然,随着互联网的进一步发展,解决这个问题是迟早的事。这不,Last.fm和“新茶Next”等在线播放器已经为此提供了解决方案。

    我最近用Last.fm听歌越来越多,下载和淘碟越来越少。因为我发现,通过Last.fm或“Next”,我每天都会听到大量不认识的歌手,甚至如果从某个比较陌生的歌手开始“探索”,我听到的每一首歌都是之前没有听过的“新歌”,而且都很不错,虽然,如果碰到我非常喜欢的歌,我还是会想办法搞到整张专辑,但是,更多的情况下,我更愿意“探索”而不是“存储”。假如我们不用购买或下载就可以很轻易很方便地获得大量的新歌,那“存储”显然就没什么必要了。

    表面上看,Last.fm或“Next”是音乐的发掘工具,是链接消费者和音乐市场的桥梁,但是,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有一天,Last.fm或Nest推出自己的播放器,你随时随地都可以用它来听Last.fm或Next,或者,通过无线网络,你可以用用MP3播放器随时随地在线听歌,完全不需要再“存储”任何东西,互联网成为一个随需索取的无限大的音乐库,你还会买那些立足于“存储”的设备吗?

    到那时,“专辑”显然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音乐的消费单位不再主要是“张”,而是“首”或“支”。毕竟,“专辑”的存在是建立在音乐存储介质的容量限制基础上的,假如一开始存储介质的容量就是无限大或者是另外一种模样,“专辑”一说很可能压根儿就不存在。

    这跟《长尾理论》有什么关系?因为Last.fm等音乐发掘工具的存在是处于市场尾部的“冷门”音乐被听众发掘的关键,随着类似的在线音乐工具的纷纷涌现,被消费者发现的“冷门”音乐将会越来越多,长尾的市场也就会越来越大。甚至,某些“冷门”会因此鲤鱼跃龙门成为“热门”,引发音乐欣赏的巨大革命,就像当年Nirvana革了Michael Jackson的命一样。这涉及到另一个问题,渠道,我想我需要另外开一文来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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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8-03-23

    长尾心得(一) - [阅读/Book]

    陈绮贞:华人音乐的“长尾标本”

    文/耳东

    很奇怪,当我再次试图回忆陈绮贞的时候,竟然是从《旅行的意义》开始的。

    2004年年底,我当时所在的杂志要总结年度“十大”,“十大金曲”里首当其冲的就是《旅行的意义》。我后来在张信哲的论坛里看到一个“声讨”的帖子,哲迷们对他们心目中的年度金曲《白月光》没能入选极其不满,发起人甚至诘问:“陈绮贞是谁?”

    我还记得,当时的情况是,参与评选的同事对于《旅行的意义》入选完全没有异议,倒是有人(包括主编在内)事后都对选蔡依林的《Love Love Love》表示质疑。其实,假如以流行度来说,《旅行的意义》那一年并不输给《白月光》或《Love Love Love》,只不过,两者走的渠道不同,张信哲和蔡依林有主流媒体支持,他们的歌曲在各大电台热播,MV在各大电视台里反复播放,他们的人在各种媒体上曝光,而《旅行的意义》则最初是在互联网上靠大家口口相传传出来的。(由于《旅行的意义》原本是一张自制单曲唱片,只在一些咖啡屋寄售,没有唱片公司的支持,所以也不可能有MV,我们现在经常看到的这首歌的MV是后来收入专辑《华丽的冒险》由大公司重新发行后拍的)

    陈绮贞是1998年滚石唱片以“少女标本”的名头推出的。同属于那个“标本”里的歌手还有“偶像牌”的徐怀钰、“清新牌”的李心洁、“个性牌”的吴佩慈以及“吉他牌”的陈绮贞。谁都没想到,在这几张牌里看起来最没有市场的陈绮贞却笑到最后。

    实际上,在《旅行的意义》之前,陈绮贞的发展在里已经算是相当成功。尽管她的唱片销量没法跟蔡依林这样的纯商业歌手相比,但是,凭借高品质的音乐以及在现场演出方便的辛勤耕耘——她一直坚持举办各种小型的演出,她的唱片卖得都还不错。至少跟绝大多数吉他歌手相比是这样。

    我也是从1998年开始听陈绮贞的,到现在最喜欢的一首歌仍然是她进入歌坛的第一支单曲《让我想一想》。但是,真正让我成为一个愿意花几百块钱去买台版唱片的忠实歌迷的,却是《旅行的意义》以及后来的作品。甚至,我也是在疯狂迷恋《旅行的意义》之后才回过头去重新认真听陈绮贞的老专辑。而我第一次知道《旅行的意义》这首歌就是在互联网上。等我最终把这首歌弄到自己电脑里时,它早就已经在网上传唱开了。且据我观察,很多在网上传这首歌的人之前并不知道陈绮贞这个人,他们只是觉得这首歌好听。当然,这些人大多数是小资小文艺。

    所以,再后来,陈绮贞才能成为小资小文艺扎堆的“豆瓣”上最红的歌手。她豆瓣上的小组成员远远超过你能想到的任何一位中外当红歌手,无论是周杰伦、蔡依林还是Britney Spears或Linkin Park。与此同时,她的市场热度也 前所未有的高,2005年发行的专辑《华丽的冒险》引进后在内地据说卖过30万张。这对于一个不炒绯闻不拍电影不做广告不潜规则的半独立歌手来说可谓非常了不起。陈绮贞也因此在出道十年后又当了一回“标本”——“长尾标本”。

    在台湾市场,陈绮贞其实是“头”而不是“尾”,片销量比很多商业歌手都强。但是,如果把她的市场扩大到两岸三地来看,她是名副其实的“尾”。就拿《旅行的意义》发迹的2004年来说吧,内地市场卖得最好的本土唱片是刀郎的《2002年的第一场雪》,据说上百万,就连水木年华那一年发行的专辑后来也声称过了50万。而陈绮贞出道以来的专辑,到2002年的《吉他手》(独立前的最后一张专辑)为止,在内地的销量加起来可能才是刀郎的零头。知名度更是没法比,至少,在我的印象里,2004年以前,陈绮贞三个字在媒体上的出现频率微乎其微。

    但是,根据“长尾理论”,知名度低并不意味着没有需求,只不过,相对于市场里的“头”(比如周杰伦),陈绮贞的市场需求要小很多。在传统的规模经济里,对于追求“发大财”的大公司来说,这种需求可以忽略不计。这也是为什么唱片公司宁愿花大钱包装各种各样的偶像歌手而不愿培养另一个陈绮贞的根本原因。生产偶像歌手的成本虽然高,但是由于市场需求相对较高,一旦成功,经济就能形成规模。举个例子,虽然复制蔡依林的成本很高,但是一个王心凌的成功完全可以把在五个失败个案上赔的钱赚回来。陈绮贞这样的歌手就不同,哪怕你运气好,培养的三个人里就出一个陈绮贞,但是,以陈绮贞的市场需求,三个人的培养成本(发掘、培养、制作、宣传等)恐怕很难收回。何况,在传统的媒体环境下,唱片公司来是否发现对陈绮贞的需求这都是一个大问题。伍佰、陈绮贞、王菲这样的歌手之所以能立足主流乐坛,最初多少都有“撞大运”的成分。除了理想主义者,没有人愿意做这种“高风险、低回报”的生意。

    长尾经济条件下,互联网为发现“尾巴市场”的需求及其聚合提供了有利的条件,使其开发和运营成为可能。

    按照我的理解,《长尾理论》有两个立足点,一是降低成本,二是聚合需求。以陈绮贞为例,在互联网的帮助下,她那些原本只在咖啡店里寄卖的单曲唱片被这边的听众发现并传播开来,让她的音乐以最低的成本获得了最大的宣传效果,而豆瓣之类的社交网站则起到了“聚合需求”的作用,相同趣味的歌迷通过豆瓣的各项互动功能相互串联在一起,使原本看起来微不足道的“需求”一下子变得大了很多。另外,“聚合”也让“需求”获得了新的增殖——随着陈绮贞的人气越来越高,关注人也越来越多,“需求”也就在口碑效应的作用下水涨船高。在这样的情况下,娱乐产品生产商自然很容易发现需求并加以开发。陈绮贞告别滚石独立两年后又签艾回就是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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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07-12-17

    没有真相,只有态度 - [阅读/Book]

    书名:列侬回忆
    :扬·温纳(美)
    :陈维明  马世芳
    出版: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文/耳东

    为什么要读《列侬回忆》?

    在下定决心翻开这书之前,我曾经如此问自己。我不是Beatles的歌迷,我压根儿就不关心Beatles到底是谁整垮的,对列侬和麦卡特尼谁更有才华更摇滚也没有什么兴趣,我甚至都不觉得列侬和小野洋子曾经做过的那些行为艺术有多了不起——跟所有的行为艺术家一样,他俩不过是玩了一个好玩的游戏罢了,所谓意义,都是我们想当然而已。

    真正吸引我的其实是封面上的“Rolling Stone”字样。在那个年代,“Rolling Stone”就是革命的代名词,它见证并推动时代的变迁,用白纸黑字记录着时代背后的奥秘。尽管我明白Rolling Stone的一家之言并不能代表真相,但是,我更确信,通过《Rolling Stone》的眼睛,我们能看到比想象的更多。

    事实是,我确实看到更多,这首先必须感谢《Rolling Stone》杂志创始人扬·温纳在采访中的出色表现。很难想象,作为一个24岁的小青年,他成功地撬开了一个貌似高不可攀的流行文化巨人的灵魂,尽管他一点都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锐利那么咄咄逼人。当然,这也是拜列侬出人意料的配合所赐。看得出,列侬等这样一个采访等了很久了,他心里憋着一大堆话,就等着这样一个机会一股脑儿全喷个痛快。诚然,其中也不乏利用的心理,正如《Rolling Stone》中文版主编郝舫在序言里提到的,列侬后来承认自己在Rolling Stone的访谈中撒了谎——因为他想借此摧毁Beatles的神话。但,不管是否谎言,列侬所表现出来的态度让我又一次对他产生了好感。

    在我看来,态度比真相更真实,一个人可以掩饰真相,却不能掩饰态度。因为掩饰本身就是态度的一部分,那种能把掩饰做得滴水不漏的人只存在于各国的间谍组织比如前苏联的克格勃或以色列的摩萨德里。以列侬为例,在这两百多页的超长篇采访里,列侬急于毁掉Beatles神话的迫不及待的心情暴露无疑。他说“我们出卖了自己,早在英国剧院巡回表演之前,我们的音乐就已经死了……我们杀死了自己,换取最后的成功——一切就在那里结束了。乔治跟我比较倾向这种看法,我们很想念以前在俱乐部的时光,因为那时候的我们才真的是在玩音乐。后来我们变成技术纯熟的录音艺人,是另外一回事。”然而,在后来接下来的采访里,他却一而再再而三地大谈自己后来的伟大作品。如果他打心底里真的认定Beatles早死了,那后来的作品又有什么可说的呢?

    不过,请注意,这不是一本讨伐Beatles或保罗·麦卡特尼的专刊,讨伐和摧毁只是态度的一小部分,更多的,列侬乐此不疲地向温纳以及他背后成千上万的读者展示的,是他对于摇滚、音乐、艺术、生活和爱情的看法,直截了当,旗帜鲜明——

    列侬说:我不喜欢Judy Collins和Joan Baez那种嗓子圆润嘹亮的类型,我所知道的民谣歌曲,就只是那些(唱着)关于纽卡斯尔矿工生涯的东西,或者是迪伦。
    列侬说:我一直以来都是写关于自己的事,我不喜欢写第三人称的歌,写那些住在水泥公寓里的人的生活,我喜欢第一人称的音乐……这就是我,不是别人。所以我喜欢它。
    列侬说:如果真的有上帝,我们每个人都是。
    列侬说:我他妈绝不会为了哪个婊子、朋友,或者任何生意,而牺牲掉爱情,牺牲我的真爱。
    列侬说:我们常常都只是随便开个玩笑——把这个东西或那个东西放进歌里面,纯粹是好玩,有些知识分子却会把那看成是某种青年时代的象征什么的。
    列侬说:《Yesterday》跟我一点关系也没有。
    列侬说:如果我他妈可以做一个“渔夫”,我就去做了!如果我有能力变成另外一种人,而不是现在这个我,我愿意变。当个艺术家一点都不好玩。你知道写作是怎么回事,它很不好玩,它是一种“酷刑”。
    列侬说:凡·高也许想成为雷诺阿,或者任何走在他前面的人物。而我想成为猫王,或者随便哪个狗屎,但对我来说,这就是艺术。

    如果说列侬对待Beatles和麦克特尼的态度终究只是让大家又多了些茶余饭后的谈资,后者则是列侬在用自己的方式为我们开启另一扇了解世界的大门。不管你是否相信或支持列侬的观点,但既然巨人就在眼前,我们何不爬到他身上看看这世界是否真的跟我们想象的不一样?何况,这可能是列侬生平最直接、最尖锐的一次访谈,人在激动的时候往往会表现得更真实、更不容易掩饰自己——我想,有且只有在聊High了的情况下,列侬才会说出“我总是随口胡扯,其中有些话有意义,有些全是屁话,有些是谎话,有的是天知道我在讲什么东西”这样的大实话。我不知道,那些把列侬当作完美无缺的神一样看待的人会不会因此有偶像破碎的感觉,但在我看来,这样一个列侬却让我感觉到前所未有的真实——他是一个活生生的有血有肉人,而不仅仅只是一张海报、一张唱片、一本书——因为他从头到尾都直截了当地表达自己了自己的态度,也不管观点本身矛盾与否。

    一个人,如果对待自己周遭的一切没有鲜明的态度,要么是一个深藏不露的阴谋家,要么就是一个碌碌无为的平庸之辈。显然,以上两者,列侬都不是,至少在这本书里的他不是——“我要不是个天才,就是个疯子”(列侬语,摘自《列侬回忆》)到底是哪个呢?答案就等读者自己到书里去寻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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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对列侬感兴趣,还可以看看这些书:

    『我的列侬』
    著/辛西娅·列侬(英)
    出版:中信出版社

    列侬前妻回忆她跟列侬之间的故事

    『见证披头士』
    著/普利查德(加拿大),莱萨特(加拿大)
    译/孙仲旭
    出版:人民音乐出版社

    系作者根据对Beatles乐队和他们身边的人的采访录音整理而成